关于转发《关于开展银川市教育学会第十八届优秀
教育科研成果(论文)评选活动的通知》的通知
各教研组、年级组:
现将银川市教育学会关于开展第十八届优秀教育科研成果(论文)评选活动的通知(银教学会﹝2013﹞1号)文件转发给你们,请按文件要求组织本组教师参加评选活动,各学科教师于2013年10月23日前报金学校教科研室何晓龙老师处。逾期未报者,视为弃权。具体要求请参阅附件《转发的通知》
宁夏银川一中教科研室
2013年9月25日
附件:
转发的通知2.doc(215.0K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