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转发自治区教育厅宁夏教育学会《关于开展“宁夏
第十二届基础教育教科研成果评奖活动”的通知》的通知
各教研组、年级组、各学科教师:
现将《自治区教育厅 宁夏教育学会关于开展“宁夏第十二届基础教育教科研成果评奖活动”的通知》(宁教基[2013]211号)转发给你们,请认真学习文件精神,积极组织教师申报。为进一步做好此项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此次申报的参评成果由学校教科研室统一向宁夏教育学会申报。申报成果截止日期:2013年11月10日。逾期不予受理。
二、教师申报材料须严格按照教育厅文件要求,凡不符合要求的均不予上报。
附件:自治区教育厅 宁夏教育学会关于开展“宁夏第十二届
基础教育教科研成果评奖活动”的通知
宁夏银川一中教科研室
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五日
附件:
关于转发自治区教育厅 宁夏教育学会.doc(3.66M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