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教研组、学科教师:
全区中小学优秀教学设计评选展示活动征文已经尾声,请各组认真组织,精心推选,各科教师积极参加,于9月25日前上传教学设计,参加比赛,逾期将无法上传、参评。
宁夏银川一中教科研室
2011年9月10日
关于组织全区中小学优秀教学设计评选展
示活动的通知
各市、县(区)教研室、教育厅各直属中小学:
为贯彻落实全区教育工作会议及《宁夏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(2010-2020年)》精神,按照《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< 宁夏首届中学校长论坛暨质量提升研讨会策划方案>和< 全区中小学优质课评比暨优秀教学设计评选展示活动方案>的通知》(宁教基办〔2011〕24号),为进一步深化课程改革,增强教学改革意识,促进教师业务水平与教学能力的提高,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,自治区教育厅决定组织全区中小学优秀教学设计评选展示活动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,请做好组织工作。
一、参评对象
全区小学、初中、高中各学科的教师、教研人员以及主管教学工作的学校领导。
二、参评教学设计的内容
教学设计评选展示活动设小学、初中及高中3个组别,现行中小学各学科教材所涉及教学内容的优秀教学设计均可参赛,年段、课型及版本等不限。
三、评选标准
1、体现新课程理念,准确把握课程标准要求,体现“课堂教学质量工程”的基本标准。
2、教学目标明确、具体、恰当,能体现知识与技能、过程与方法、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个维度的有机整合。合理使用教材,科学安排教学内容,教学重点突出,难点突破方法切实有效。
3、根据教学目标、教学内容和学生实际合理安排教学组织形式、课型结构、教学媒体、教学方法等,教学方法、策略等多样有效。将各种媒体有机结合,合理、有效利用教学资源,重视生成性资源。
4、具有完整教案的基本要素(教学重点、难点、教材分析、课型、教学准备、教学方法、教学过程、板书设计、教学反思等),结构完整,步骤清楚,文字简洁流畅,板书板图规范、直观。
5、展现真实的教学过程,严禁抄袭。
四、评选办法及要求
1. 参评教学设计要求格式统一,标题四号、仿宋加粗、居中,作者单位和姓名小四号仿宋,在标题下行居中,正文用小四号仿宋,行距设定值为24磅。
2. 小学语文、小学数学、初中语文、初中数学、初中英语、高中语文、高中数学和高中英语等学科各大市每学科各上报20篇,其他学科各大市每学科各上报15篇,教育厅直属学校各组别每学科各上报1—2篇。
3. 请各大市于2011年9月25日前将《全区中小学教学设计评选展示活动参评教学设计登记表》(见附件1)、《全区中小学教学设计评选展示活动参评信息表》(见附件2)及纸质参评教学设计(1份)报自治区教研室盛倩老师,并组织参评教师将参评教学设计电子稿上传至宁夏教研网“评选活动”专区各学科相应评选栏目中,逾期将无法上传、参评;传错位置也将无法参评。
4. 各组别、各学科评委会均由自治区教研室教研员及各大市推荐评委等6位评委组成。请各大市、各学科、各组别各推选1名业务精良、公平公正的教研人员或优秀教师担任评委,评委需填写《全区中小学优秀教学设计展示活动评委推荐表》(见附件3),于9月25日前报自治区教研室盛倩老师处,由评选展示活动组委会审核认定。
5.评选展示活动将采取网络评选和评委打分相结合的评选办法,评出一、二、三等奖。获奖教学设计由教育厅颁发荣誉证书。
6.本次评选展示活动不收评审费。
五、联系人
盛 倩:办公电话0951—6026069 邮箱nxjyspx@163.com
许艳萍:办公电话0951—6022913
马 兰:办公电话0951—6093692
各学科具体事宜请与自治区教研室各学科教研员联系。
附:全区中小学教学设计评选展示活动评审表
姓名
性别
年龄
学历
职称
教龄
工作单位
联系电话
电子邮箱
参赛组别
高中
参赛学科
教材版本
教学内容
教材设计
题 目
学校评审结果
公章
2011年 月 日
县(市、区)级教研部门评审结果
公章
2011年 月 日
市级教研部门评审结果
公章
2011年 月 日
自治区级终审结果
公章
2011年 月 日